一建筑企业相关 负责人被行拘

本报椰林1月25日电 (记者李艳玫 通讯员陈思国)今天,建筑记者从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获悉,企业该局对一擅自将生活污水通过铺设的相关行拘暗管直接往灌溉沟渠排放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0万元,负责目前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已被行政拘留。人被

  据了解,2017年12月5日,企业陵水环保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发现,相关行拘在位于新村镇的负责南国侨城项目区内,北京城建北方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人居住生活区产生的人被生活污水未经水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就通过铺设的暗管直接往灌溉沟渠中排放。

  经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企业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行拘陵水环保局要求该公司立即拆除铺设的负责暗管,停止向灌溉沟渠排放污水,人被并处以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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